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是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环节,是反映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工具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分析质量,全面准确反映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改革实施情况,为财政管理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资料,钦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,通过多项举措进一步确保采购单位采购信息数据的完整性、及时性、准确性,规范和做好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。2021年,钦州市政府采购完成预算21.54亿元,实际采购金额20.76亿元,政府采购规模与上年相比略有提升,政府采购预算得到较好执行。
一、严格落实责任,提高统计质量
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库司《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(试行)》(财库便函〔2018〕575号)的要求,建立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责任制,进一步突出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,强化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。通过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组织协调,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布置、编报、审核、汇总及分析等工作,确保上报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真实、准确。
二、开展业务培训,提高编报能力
为做好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统计工作,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质量,组织对市本级200多个预算单位进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业务培训。围绕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基础数据录入指标、系统常用操作流程、报表审核要点指导、报表上报要求进行讲解,并对如何填报进行了具体操作演示。强化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认识,提高编报操作水平及提升工作效率。
三、明确统计口径,提高数据完整性
严格界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填报,严禁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货物、建设工程、融资项目以及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项目纳入服务类项目统计范围;完整统计政府采购工程类数据,凡是各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,其采购程序无论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适用招标投标法,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;准确反映各项政府采购统计数据,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。
四、深入统计分析,提高决策准确性
要求编报单位对本地区、本部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,认真撰写年报分析报告。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,全面反映政府采购工作情况,包括政府采购工作开展、政府采购政策实施、服务项目采购、年度数据变化情况,以及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等内容。重点对本地区、本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开展情况等进行详细分析,充分发挥信息统计“数据反映”和“服务决策”功能。